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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荐|吕正惠:宋词的再评价

2015-12-12 吕正惠 黄灿然小站


现代学者讨论中国诗歌,往往将唐诗、宋词相提并论。这种提法可能有两层意思:一,词是宋代代表性的文类。二,宋词的成就足以跟唐诗相比。是否具有第二层涵义,也许还难以断定;但是,第一层意思却是一般共有的看法。陆侃如、冯沅君的《中国诗史》,只讨论宋词而完全不谈宋诗,很明显就是认为:宋词的成就高于宋诗。刘大杰《中国文学发展史》的宋代部分,先以两章篇幅分析宋词,然后只拿一章叙述宋诗,次序先后和字数多寡也暗示了他对宋代诗、词的评价。叶庆炳的《中国文学史》对宋诗、宋词的处理方式,与刘大杰完全相同。事实上,不只这三本文学史如此,现代学者所写的中国文学史几乎也都如此。按照他们的看法,词是宋代最具有代表性的文类,宋词的艺术价值应该高于宋诗,似乎已经是一般都接受的“定论”了。


对于这一种不加深思的流行意见,长久以来,我一直相当怀疑。我觉得,现代学者把宋词的价值抬得太高了,相反,他们太过于忽略宋诗的成就了。如果,我们一定要在宋诗与宋词之间选择一种“代表性”的文类,我相信应该选宋诗;如果我们非在宋诗与宋词之间评定高下不可,我认为宋诗应该在宋词之上。至少,应该对长期以来扬宋词而抑宋诗的做法加以纠正。如果现在要重新写一本“我们”的文学史,而不人云亦云地承袭前人的看法,那么,宋词与宋诗的再评价问题,就不能不加以重视。


我们现在所接受的“文学史”,其实是五四时代的学者为我们所“写”的。五四时代的学者,根据他们的时代需要,根据他们特殊的文学观点,大幅度地改写了中国古典文学的蓝图。他们提升了小说、戏曲的地位,这是应该加以肯定的。但是,他们也有偏见。由于有偏见,对于前人的看法矫枉过正,因而也不免犯了一些错误。扬宋词而抑宋诗,就是其中最明显的一点。


如果我们探索五四时代学者扬宋词而抑宋诗的理由,就会追溯到其最根本的文学史观,从而可以看到五四学者的偏见,看到他们所作的错误评价的根源。


依我个人的看法,五四学者的文学史观有两个根本重点。关于第一个重点,前五四的学者王国维1在《人间词话》里,有一则简要的说明。他说:


四言敝而有楚辞,楚辞敝而有五言,五言敝而有七言,古诗敝而有律绝,律绝敝而有词。盖文体通行既久,染指遂多,自成习套。豪杰之士,亦难于其中自出新意,故进而作他体,以自解脱。一切文体所以始盛终衰者,皆由于此。故谓文学后不如前,余未敢信。但就一体论,则此说固无以易也。2


根据这一种“文体递变”说,五七言诗至唐而极盛,至宋而“敝”;于是,新出的词取而代之。因此,宋词当然胜过宋诗,而成为一代文学之代表了。


关于中国文学的流变,现在有种通行的说法,即唐诗、宋词、元曲、明清小说。这种看法的“理论基础”之一,就是王国维提出的“文体递变”说。在现代学者重新评价古典文学的过程中,“文体递变”的理论曾经发挥很大的作用。它打破了诗文长期主宰文学的局面,而赋予宋词、元明戏曲、明清小说应得的地位。


“文体递变”说是从文学形式的演变过程来肯定唐以后新出文体的文学价值,这只是五四学者文学史观的一个面向。实际上,五四学者文学观点还有更重要的部分,那就是:对于民间文学、白话文学和写实文学的重视。如果说,“文体递变”说是五四文学史观的“形式”面,那么,民间文学这一部分就是“内容”面。在这方面,胡适当然是最著名的代表人物。不过,以理论的激烈程度而言,陈独秀还要胜过胡适。陈独秀在《文学革命论》里以毫不妥协的语气,说出文学革命的三大主义:


曰,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,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;曰,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,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;曰,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,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。3


陈独秀把士大夫文学和平民的写实文学尖锐地对立起来,并且不遗馀力地攻击士大夫文学而推崇平民文学。当然,并不是所有五四学者都像陈独秀这么激烈;但无疑的,现代学者之重新评估历代民歌,重新定位词、曲、小说,最主要的还是基于这一文学观点。根据这一观点,宋词是新鲜的、抒情的平民文学,宋诗是雕琢的、艰涩的士大夫文学,宋词之胜于宋诗也就毫无疑义了。


不管是“文体递变”说,还是平民文学观,都有它的长处。我们不能否认,宋词、元曲、明清小说得到最后的承认,是要归功于这些理论。我们也不能不承认,《西厢记》、《牡丹亭》、《水浒传》、《红楼梦》所以能够跻身于一流作品的行列,主要还是基于五四学者“重写”文学史的努力。但是,正如前面已经提过的,五四学者有他们矫枉过正的偏见。譬如,他们不欣赏雕琢迂晦的谢灵运和吴文英,他们攻击杜甫的《秋兴》,认为是在写“诗谜”4,这些都是一般所熟知,并且已经经过其他学者“修正”过的例子。可惜的是,一个更大的现象,关系到整个时代的文学作品的评价问题─宋词与宋诗的问题,却似乎极少人重新考虑过。以下,我们将以上面所提到的两个史观为基础,重新考虑五四学者的看法(至今仍为一般人所承袭),重新评估宋词与宋诗的价值。



首先谈到“文体递变”说,一般而言,“文体递变”说并非没有道理。正如王国维所说:“盖文体通行既久,染指遂多,自成习套。豪杰之士,亦难于其中自出新意……”问题是,王国维以及承袭其理论的学者,对这一说法的理解与应用可能过分僵硬,在解释具体的历史现象上不免会犯或大或小的错误。譬如,以王国维所说的这几句话为例:“五言敝而有七言,古诗敝而有律绝,律绝敝而有词。”我们如何解释这些话呢?先说“五言敝而有七言”。七言诗是在五言“敝”之后才盛行的吗?


从具体的文学史来看,东汉末年已经出现了张衡的《四愁诗》,紧接着的三国时代又有曹丕的《燕歌行》。因此,至少可以说,在公元二三世纪之交,七言诗已经成立,而其时五言诗也正步入成熟期。不过,在整个魏晋南北朝时代,却只有五言诗盛行着,七言诗除鲍照外则乏人问津。真正说起来,一直要到盛唐时代,七言诗才成为主要的诗体。七言古体的大家有李白、杜甫,七言律诗的大家有杜甫,擅长七绝的有李白、王昌龄;另外,王维、高适、岑参、李颀也留下不少七言名作。


如果从五、七言出现的时间来说,“五言敝而有七言”这一句话绝对是站不住脚的,因为五、七言诗几乎是同时在东汉末期成立的。那么,“五言敝而有七言”是不是指七言诗开始盛行的盛唐时代呢?如果是的话,我们接着要问的是:“五言到了盛唐已经“敝”了吗?答案显然是否定的。在盛唐,李、杜、王、孟都是五言(包括古、律)的大家;即使到了中唐,韦应物、柳宗元、白居易、韩愈、孟郊的五言诗也都可以卓然成家。只有到了晚唐和两宋时代,五言才逐渐屈居七言之下,很少再出现伟大的作家。


所以,至少在盛、中唐时代,五、七言是比肩并立的诗体。因此,不论怎么说,“五言敝而有七言”的话是不合乎史实的。


再看“古诗敝而有律绝”,这一句话更是说不通。近体诗是在初唐正式成立,并在盛唐产生许多大作家的。然而,任何学者都知道,盛唐李、杜、王、孟是古体大家,中唐韦应物、白居易、韩愈、孟郊也都擅长古体,如何能说“古诗敝而有律绝”呢?即使到了宋朝,五言诗明显衰颓的时代,大诗人如王安石、苏轼、黄庭坚、陆游,也都是兼长七言古、近体的。在唐、宋这一段五、七言诗的黄金时代,从来就没有出现过“古诗敝而有律绝”的局面,古、近体一直是并行的。


下面一句话就更麻烦了。既然律绝盛行的时候古诗并未“敝”,那么,就不能说“律绝敝而有词”了。这一句话至少要改成“五七言敝而有词”,这也可能比较合乎一般人的想法。如果这样,我们接着就要问:到了宋代,五七言诗真的是“敝”了而不得不为词所取代了吗?这就进入我们问题的核心了。前面讨论五言诗与七言诗的递嬗时说过,七言诗从盛唐开始才成为主要的诗体;在盛唐、中唐时代,五言与七言并驾齐驱;到了晚唐,七言已凌驾于五言之上。这种情势在两代有更进一步的发展。


从诗的形式的观点来说,宋朝几乎可以说是七言诗的时代。宋朝的大诗人没有不擅长七言诗的─有的以古体为主,有的以近体为主,但大部分都兼长古近体。宋朝大诗人,五言诗占有比较重要地位的,可能只有梅尧臣、王安石、陈师道三人。其他如苏、黄、陆、杨诸大家,五、七言诗的成就完全不成比例。朱自清就说过,宋代的七言诗实在要胜过唐代。5 这句话至少证明,五言到宋代已无甚发展潜能之说大致不差,但要说七言也已“敝”了,是无法令人接受的。唐代是七言诗的第一阶段,宋代是第二阶段,在这两个阶段,七言诗都还未成“习套”,过了这两个阶段,七言诗才开始走下坡。其情形就如:汉魏六朝是五言诗的第一阶段,唐朝是第二阶段,过了唐朝,五言才“敝”。我们不能说唐朝的五言不好,我们也无法否认宋朝七言诗的价值。所以纯粹从形式上来说,宋诗并未“敝”,至少七言诗是如此。


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证明,宋诗有宋诗的价值。一般讨论古典诗,向来有唐、宋之分。也就是说,唐诗虽然成就非凡,宋诗也不弱,至少能在唐诗之外独立门户,自成一格。诗分唐、宋,不论喜欢唐诗的人多么不能接受宋诗,但总无法否认,宋诗有宋诗的世界。元、明、清三代的诗就不如此了,它们只有在唐、宋之间徘徊,不归唐,则归宋。宋诗高过元、明、清诗一级,而有资格跟唐诗比肩。这就证明,宋诗绝对不“敝”。


从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出来,王国维的“文体递变”说太僵硬、呆板了。“五言敝而有七言,古诗敝而有律绝,律绝敝而有词”─一个旧形式死了,另一个新形式才生,或者,一个新的形式诞生了,另一个就好像非死不可。事实并非如此,新旧形式在某个阶段还是可以并行的,譬如前面所说的:五言与七言在盛、中唐,古体与近体在唐、宋,诗与词在宋代,都是如此。


所以,我们至少可以说,有了宋词,并不表示宋诗就不行。反过来讲,我们独独抬高宋词,而有意无意地忽略很有可观的宋诗,这就“不得其平”了。因此,我们的初步结论是:从“文体递变”说无法证明,词这个形式在宋代这个阶段是高过诗这个形式的。


不过,王国维的“文体递变”理论也并非没有他自己的道理。他的话说得太满、太快、太决断而显得不够深思熟虑,但是,这还不是造成他的理论有所缺失的真正要点。我们看起来漏洞百出的理论,其实是根据王国维另一个文学观点而来的,他说:


白石写景之作……虽格韵高,然如雾里看花,终隔一层。梦窗诸家写景之病,皆在一“隔”字。北宋风流,渡江遂绝。6


王国维论词以有没有境界来论词的高下,而境界之有无则取决于词人写景写情的“隔”与“不隔”。“不隔”才有真感情、真景物,而有真感情、真景物就是有境界。王国维论词,推崇五代、北宋而贬清真7与南宋,可说完全以这一标准而立论。


所谓“不隔”,其实就是直接而显豁,不用典,不雕琢,自然浑成。所以王国维批评周邦彦以“桂华”来代月,并认为苏东坡之讥评秦少游的“小楼连苑”、“绣毂雕鞍”是有道理的8。因为前者用典,后者铺张雕琢过甚。以这种观点来衡量,词至清真、南宋以后,自然就“终隔一层”,如雾里看花。


根据同样的道理,每一种形式都有它的浑成时期,有它的铺张扬厉时期。前者不隔,而后者就“敝”了。所以王国维说:


诗至唐中叶以后,殆为羔雁之具矣。故五代北宋之诗,佳者绝少,而词则为其极盛时代……至南宋以后,词亦羔雁之具,词亦替矣。9


按照这种理论来说,五古自汉魏陶潜以后,七古与律绝自盛唐以后,词自清真、南宋以后,都是“羔雁之具”,都“敝”了。这才是“五言敝而有七言,古诗敝而有律绝,律绝敝而有词”的真正意思。


以这种意义来解释王国维的“文体递变”理论,我们在前面所分析出来的矛盾与不合理之处也许就没有那么严重了。不过,反过来讲,这种特殊意义的“文体递变”说又太过主观,太有争议性,不太能为一般人所接受。譬如,说南宋词是“羔雁之具”,正如说五七言诗到宋代已“敝”,都是太过强烈的派别主张,从文学史的观点来看,是很难站得住。所以,按这一意思解释的“文体递变”理论,也无法证明,词这种新出的形式在宋朝要比五、七言诗来得有价值。


这种理论,表面上看起来和明代前后七子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的说法很类似。因为他们都推尊每一文学形式最早阶段的作品。但王国维和七子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:七子推尊秦汉的文、汉魏的古体(五古)、盛唐的近体和七古,因为它们“古”;王国维推尊汉魏的五古、盛唐的七古和律绝,五代北宋的词,因为它们“不隔”。七子是复古,而王国维则主张浑成自然,不用典、不雕琢、不艰涩。


很明显,王国维的文学观点和五四时代的胡适、陈独秀只有一步之隔。在这方面王国维可以视为五四白话文学运动的先驱。王国维之以“不隔”和“有境界”来论断宋词胜于宋诗,就如五四学者之以白话与平民文学来评断宋诗、宋词的高下。因为有这些类似之处,所以对于王国维“不隔”理论的进一步批评,我们要在下一节里,跟五四运动的白话文学观合并讨论。



从五四运动所主张的白话文学和平民文学的观点,来讨论词的历史,立场最为鲜明,理路最为清晰的,可能要数胡适了。胡适在他的《词选》序里说,唐末至元初的词可以分成三个段落:


苏东坡以前,是教坊乐工与娼家妓女歌唱的词;东坡到稼轩、后村,是诗人的词;白石以后,直到宋末元初,是词匠的词。10


按照这种历史分期,胡适把唐五代两宋的词分为三种类型:歌者的词、诗人的词以及词匠的词。


胡适对于词的历史的看法,有两个非常明显的长处。首先,胡适很清楚地指出,词这种发源于民间的文学形式,从北宋中叶以后已经完全士大夫化,不再是民间文学了。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,这关系到对于词的内容的了解。在苏东坡之前,词是歌词,主要是写来供人歌唱的,即使是士大夫所填的,也都如此。在苏东坡之后,词是士大夫之词,是用来描写士大夫个人的性情襟抱的,即使像周邦彦、姜夔等人所填可以配合音律来歌唱的词也不例外。


一般的文学史,虽然或多或少意识到这一点,但有的并不特别重视,并没有特别标举出来;有的虽然标举出来了,却把重点偏离了。譬如,他们说,苏东坡扩大了词的境界,开创了另一种词,这是词的变调(或称豪放派);而周邦彦、姜夔等人则继承了词原先的风格与作法,这是词的正宗(或称婉约派)。这种史观重视的是词的音律特质,因此没有鲜明地点出周、姜以下的词和温、韦、晏、欧的作品是有本质上的不同的:也就是说,后者还保留了民间文学的特质,而前者已经完全是士大夫之词了。


从这里就可以谈到,胡适看法的第二个长处。胡适根据他的史观,把词分成三类:歌者的词、诗人的词、词匠的词。这样的分法,比一般所流行的正宗、变调,或者婉约、豪放的划分要有用而确实的多。因为这就清楚地说出,周、姜一派的词和早期的词是不同类型的;因而也就把前者之为士大夫文学,后者之为民间文学的区别标举出来。


不过,胡适的史观也有他的缺点。他从民间文学的观点出发,认为南宋姜夔以下的“词匠的词”只是模仿,只是掉书袋,只是重音律,因此也就成为劣等文人的匠人之词了。这种看法,把姜夔以下的南宋词人看得太浅了,因而也就没有认识到周、姜一派词人的本质。同样的,主张“境界”说的王国维,也以他自己的理论立场,太轻易地否定了南宋词。事实上,我们要在胡适的历史分期上,更深入地了解宋词的发展及其所代表的意义,就必须追究南宋词的特质。只有在真正掌握了南宋词的特质之后,我们才能看清全部宋词的真相,才能给予宋词更适当的评价。


正如胡适所说的,早期的词是歌者的词,是士大夫为歌者而填写的歌词。所以,“内容都很简单,不是相思,便是离别,不是绮语,便是醉歌”。南唐的李后主和冯延巳,北宋的晏氏父子和欧阳修,虽然以“悲哀的境遇与深刻的感情”抬高了词的意境,但他们的作品“始终不曾脱离平民文学的形式”,“总不能不采用乐工娼女的语言声口”11


如果词始终停留在这个层次,如果我们所看到的词只是温、韦、冯、李、晏、欧以及类似的作品,该如何加以评价呢?我们不能不承认,这些都是好作品;但也不能不说,这些作品的内容太过狭隘了。我们怎么能说,这样的词胜过宋诗,足以作为一代文学之代表?我们可以承认,在宋诗的广大世界中,不妨有一个精美绝伦的小世界,两者相得而益彰;但是,总得承认,宋诗是主,宋词是辅。总不能反客为主,把词放在诗之上。


然而,喜爱五代、北宋词的人正是如此。他们或者拥护民间文学,或者支持王国维的境界说,把这个阶段的词抬高,并以之与唐诗并称,而漠视了宋诗的存在。这种文学观未免太狭隘,太强调自然,太重直接而单纯的感情了。这是一种平民式的素朴的感受,不能有更大的超越,不能进入文学更广大、更精微的世界。


即使提倡白话文学的胡适也不能不说:


文学的新方式都是出于民间的。久而久之,文人学士受了民间文学的影响,采用了这种新体裁来做他们的文艺作品。文人的参加自有他的好处:浅薄的内容变丰富了,幼稚的技术变高明了,平凡的意境变高超了。12


任何出于民间的文学形式都要经过这一个提升过程,才能出现更伟大的作品,才能成为文学史上的重要体裁。以五言诗来说,两汉乐府及《古诗十九首》都是非常优秀的作品,但只有在产生了曹植、阮籍、陶潜、谢灵运这样的大诗人之后,五言诗才进一步提升成为中国文学的最主要形式之一。同样的,词要成为重要的文学体裁,成为能够与五、七言诗比肩的形式,也要从它的民间文学时期更进一步的文人化,更进一步的提升。


北宋中叶以后,词的发展就是循着这个方向来进行的。不过,就结果而论,词的这一文人化的过程,并没有把词提升为更重要的诗体,反倒把词发展成一种五、七言诗主流之外的奇花异草,美则美矣,但终究不是堂庑特大的殿堂。中间的关键就在于,词的文人化是循着两种途径来发展的。一种是苏、辛的路,即一般所谓的豪放派;另一种是周、姜的风格,即所谓的婉约派。词的文人化过程所以没有走上康庄大道,就是因为周、姜一派终于占了上风,而成为词的正宗。


苏、辛等人的作风,用胡适的话来说,是把词当作一种“新的诗体”,用词来作他们的“新体诗”。所以,词的内容扩大了,“可以咏古,可以悼亡,可以谈禅,可以说理,可以发议论”;词的风格多变了,“悲壮、苍凉、哀艳、闲逸、放浪、颓废、讥弹、忠爱、游戏、诙谐”无所不包。13 换句话说,词变成诗的一体,是五、七言古、律、绝之外的第七种诗体。诗人可以写五古、写七律,也可以写词。不过,词是一种新出的形式,表现力比较强,弹性比较大,因此,更值得尝试,更值得拓展。


如果词是按照这一方向充分发展,那么,它可能继五言、七言之后,成为中国诗的第三种重要形式。它的潜力不会在宋代就被发挥净尽,它还可以在元、明以后继续为绝大部分的诗人所应用,而成为诗人最主要的表达媒介。这样的词就是康庄大道的词,是诗歌国度里与五、七言鼎足而三的诗体。


然而,这样的词却在南宋中叶逐渐式微,而为另一种文人化的词所取代。这另一种词在北宋中、末叶为柳永、周邦彦开其端,在南宋中叶为姜夔所复兴,此后一直凌驾于苏、辛一派的“新体诗”,并在清朝得到某种程度的拓展。这一系统的文人词,现代学者有过种种的阐释、种种的评论,但似乎还没有把它独特的本质说明清楚。因为它的性质的确很特殊,是中国文学中一种全新的感受、全新的表达模式。用最简单的话讲,这是挫败文人的自怜心境的表现。


我们可以简略地分析这一派词人的身份与遭遇。他们的远祖柳永是个长期流落江湖的未第进士,落魄到为歌楼舞榭的女子填写歌词;他们真正的宗师周邦彦,是长期沉沦下僚的小公务员。到了南宋,他们的重要成员,姜夔、史达祖、吴文英是江湖清客,凭着他们的文学在权贵之门讨生活;周密、王沂孙、张炎14也是如此,只不过多了一种亡国王孙的悲哀。


他们的词基本模式是这样的:每到一个地方,一定回想到自己的过去,特别是过去的一段情事,沉湎于回忆之中,并以目前的流落自伤自怜。像周邦彦的《瑞龙吟》、姜夔的《暗香》、吴文英的《高阳台》、张炎的《月下笛》(万里孤云)都是最典型的作品。


表面上看起来,他们的词好像和唐人绝句“去年今日此门中”所表现的今昔之感相类似,其实却大有不同。他们的词把往事扩大描写,在他们细腻的笔触下,回忆起来的往事不论多么哀伤,却总是有着令人回味的美感。他们就沉湎在美的伤感之中,表面上自怜自艾,其实却有另一种“满足”存在于其中。这种独特的抒情美感,在中国的诗歌中,的确是前所未有的。他们为中国的诗歌开创了一个特殊的天地、特殊的境界。


这是一个细腻而美好的世界,然而,我们不能说,这不是一个广阔的天地。这个世界不论多么特殊,多么有价值,总是无法跟欧阳修、王安石、苏轼、黄庭坚、陆游、杨万里所代表的那一个无所不包的宋诗天地相比。然而,它却被常州词派、晚清词人,以及他们在民国时代的“遗族”抬高了15,变成词的正统,变成词之所以为词的价值之所在;正如王国维、胡适等人之抬高五代、北宋那种具有民间风格的浑成自然的小词一般。


综合以上所说,词可以分成三种:早期的词,描写人的单纯而基本的感情,具有民歌风味的直率与深挚;周、姜一派的文人词,表现落魄而挫败的文士的心境,把往事转化为美丽的哀愁世界,并进而沉湎流连于其中;苏、辛一派的文人词,无所不写,无所不包,实际上已成为宋诗的一体。


就评价来讲,王国维“境界说”的拥护者,以及五四白话文学的信徒,最推崇第一种词;常州词派和晚清词人在民国的“后代”,标举第二种词。这两派的学者都不敢轻忽苏、辛一派,但在他们心目中,真正的词是第一种或第二种。认为这两种词最富有词的特色,最足以在诗之外独树一帜。他们所谓“唐诗、宋词”的词,其实主要是指第一种和第二种。


说词在诗之外独树一帜,这是任何人都可以同意的。但是,他们的评价不只如此而已。他们把宋词抬高,认为是宋代文学的代表,它的价值胜过宋诗,这就不太能令人信服了。


对于这样的评价,我们可以问两个问题:首先,究竟是从宋诗那里可以看到宋代文人生活与性情的全貌,宋代文化的特质呢,还是从宋词那里?这个问题应该是很容易回答的。从这个问题的角度,我们就可以看到,宋词的世界,比起宋诗来,有多么的狭窄。16 这样的世界,不论多么精美,要说它足以代表宋代文学,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。第二个问题是:宋代的大词人,有哪一位的成就足以跟宋代的大诗人相比?如果我们不算接近宋诗的苏东坡(他本身就是宋代第一个大诗人)和辛稼轩(他的确可以和宋代的大诗人相比而无愧色),还有谁呢?周美成吗?还姜白石?还是吴梦窗?


有人马上会抗议说,这不公平,不能这样比,周美成、姜白石、吴梦窗自有他们的价值。这个我也同意。我要问的是:周、姜、吴的成就是和苏、黄、陆“同级”的吗?如果不是,那么,宋词何以能够比宋诗更重要呢?如果宋词的拥护者说:周、姜的世界是苏、黄所没有的,这样的比较没有意义,这是否就意味着:在宋诗的大世界中,并不妨碍宋词那种精美的小世界存在。如果是这样,又何以能肯定宋词是一种更重要的文类?所以,结论应该是:在宋代文学中,宋诗是主要的;宋词在它的范围内虽然很好,却总是次要的。我们应该这样重新来摆定宋词,才能还给宋代文学一个完整而真确的面目。



附注:

1. 王国维在《人间词话》所表现的文学观点,和五四学者有许多相通之处。请参看吴文祺《文学革命的先驱者─王静庵先生》,见何志韶编《人间词话研究汇编》,台北:巨浪出版社,1975年,第355~388页。

2. 《人间词话•蕙风词话》(以下简称《人间词话》),台北:河洛图书公司,1975年,第218页。版本下同。

3. 《中国新文艺大系,论战一集》,大汉出版社,1977年,第86页。

4. 胡适的评语,见《白话文学史》,台北:胡适纪念馆,1969年,第301页。

5. 朱自清的话是:“宋人的七言律实在比唐人进步。”见《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》,台北:源流出版社,1982年,第701页。对于七古一体,他也有近似的意思。见同书同页。

6. 《人间词话》,第210页。

7. 这是就《人间词话》而论,后来王国维对周邦彦的看法有很大的改变,见《清真先生遗事》。

8. 《人间词话》,第206页。

9. 《人间词话》,第223页。

10. 《词选》,台北:台湾商务印书馆,1970年,第5页。版本下同。

11. 《词选》,第6~7页。

12. 《词选》,第9页。

13. 《词选》,第7~8页。

14. 张炎原为世家之后,但南宋亡后家境没落,事实上已近于江湖清客。

15. 常州词派与晚清词人这一系文人,所以抬高清真、白石、梦窗、碧山一派的作品,是因为他们是末世文人,处境和清真、白石等人有类似之处。

16. 在元、明两代,我们也可以问类似的问题:是元杂剧、明小说的世界比较广大,还是元、明正统文人的诗文所表现的世界?在这种对比之下,我们就可以知道,在宋朝,士大夫文学的深广度还胜过民间文学,而到元、明时代,民间文学已有凌驾于士大夫文学的趋势,到了清朝,士大夫文学又再度抬头,稍胜民间文学一筹。


原刊于《诗书画》第十七期(2015年第3期)



预读:许蕊、俱岩、周鼎烨、吴婧闻

整理:周鼎烨

执编:郑春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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